至少这对于音乐人来说是值得高兴的。
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将出台针对“电台、电视台的音乐版权收费标准和办法”。如此一来,我国的广电系统将有可能为此支付近百亿元。
广电很气愤。
音乐很兴奋。
当然,广电系统的不服气是理所当然,因为广电系统人家天生就是集“狂妄自大、自以为是、小家子气等气概”于一身的牛比人士。他们怎么能主动地为“音乐内容”而支付银子呢?!在他们看来,这是相当的不合理。
的确,广电系统人家必须是牛比的。即使人家是自称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为党服务的喉舌。
“还不一定呢?现在办法没出台,可能存在其他变数!你说,你拥有平台,人家到你这里来撒欢,你理应收人家的钱,怎么变成了付人家报酬呢?这说不通,说不通。我们帮了人家做广告,反而还要自掏腰包送银子,这不是纯属有病么?!”看来网上广电支持者们的态度也很明确。
广电,音乐界,还有我,都在密切关注。
“什么时候我们的音乐作品也能像“老谋子”的《黄金甲》一样牛差就好了。”我想,“就像其用来宣传的广告牌都得由想同这广告站在一起的赞助方来支付位置等费用。”
当然,你广电也可以认为你就是《黄金甲》,音乐内容就是想同你站在一起的赞助商,你赞助商想要同我站在一起,可以!但对不起,你得先付钱,然后排号等待中。
你瞧,这多牛差。
其实,这音乐内容的收费挺难。对于拥有平台的爷来说他们有的是对策。不是有几句嗑是这样唠的么?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爷个体户!”
“我们广电有的是资源,你丫要钱,我就用那丫,那丫要钱,我就用它丫……。再不我就封杀,又不是没用过,着招数还很灵呢?!封杀,封杀!杀、杀、杀!!!在不行我就个体户,自己建立自己的音乐内容制作团队,自己打造自己的音乐内容!!!”看来,广电真的有这个实力。
“什么时候我们的音乐内容制作单位也能用这样的口气说出这样的语句来就好了!”我想。
这“办法与标准”该出台,本人持支持态度。但我想,面对广电,这时有点悬。
但愿。但愿听到这难产娃子的啼哭,而不是流产的哀乐……


档案
日志
相册
视频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